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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徐林林
7月30日,在东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市委常委、市公安局局长崔建表示,日前持枪杀人的沙田警察丁某是巡警,平时任务很重,发生这样的事情跟他的压力有关系。(南方日报7月31日:《广东东莞公安局长称 警察开枪杀人跟压力有关》)
当地警方称,根据初步调查,丁妻在沙田镇供电公司下属一公司任会计。丁某怀疑公司经理单某企图利用职权玩弄其妻。24日上午,丁某在执勤期间擅自到单某办公室与其理论。期间,单妻魏某也在场。丁某与单某夫妇发生争执时,开枪将单某打死,魏某击伤,然后饮弹自杀。
崔建解释说,现在警察压力很大,一年要应付很多案件、社情,很多案件离不开警察。当警察的不是只面对治安问题,还有很多社会矛盾。应该承认,从普遍意义上说,他这番表达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然而,如果将丁某开枪杀人归咎于工作压力太大,恐怕是说不过去的。
这年头,哪个行业的从业者工作压力不大?华为公司曾有员工自觉不堪工作重负,跳楼自杀,以求“解脱”。可人家并未采取极端手段,发泄身心上的不可承受之重。眼下,那么多农民工、打工仔饱受包工头和“血汗工厂”欺诈,即使走投无路,也极少有谁铤而走险,非致人于死地方才作罢甘休。相形之下,捧着公务员“铁饭碗”的人民警察,莫非面临的工作压力比这些弱势群体更大?
丁某身为巡警队副队长,以往工作表现应该是过得去的。他之所以持枪杀人,主要是心存疑虑,咽不下“夺妻之恨”这口气。若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,我以为丁某“激情犯罪”的可能性较大。也就是说,举枪射杀他人,多半是因一时情绪冲动,做出的一种极不理智的行为。如果将这一“激情犯罪”的动因,说成平时工作压力太大所致,很可能在公众中造成“警察杀人,情有可原”的误解,甚至因此遭到意想不到的指责。假如此说成立,那今后发生类似命案,“工作压力大”能否当作为凶手开脱罪责的理由呢?现行法律告诉我们:绝对不行!
所以我认为,东莞警方应该从本案中吸取教训,切实抓好这样几项工作:一是严格依照相关法规,进一步规范警械、武器的携带与使用;二是建立、健全心理咨询支持系统,及时解开少数警察长期积郁的“心结”;三是在充分尊重他人隐私权的前提下,引导警察正确处理婚恋,家庭关系,理性而冷静地对待与本人或亲友有关的传闻、纠葛。 |